今年以来,福建厦门警方坚持打防管控一体推进,加大对网络谣言的全链条、全平台、全领域打击力度。截至目前,依法办理涉网络谣言案件25起,行政处罚25人,曝光两起典型案例。
案例1:网友刘某(化名)为博关注,编造发布不实视频及信息,被依法行政处罚。刘某(化名)平时为图消遣,曾拍摄一些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开太快摔倒或不小心撞到路人摔倒的照片存在本人手机上。2024年1月13日,为了吸引点赞和关注,刘某将手机中的这些图片配上杜撰的文字:“震惊!小哥被汽车以100码速度撞到,没走两步喷血而死!”,并发布至抖音平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1月26日,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对刘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2:网友小陈(化名)为吸引眼球,借助他人AI制作的视频杜撰传播不实信息,被依法行政处罚。2024年1月26日,网友小陈(化名)道听途说同安某地捕获一条蟒蛇并放生。小陈在网络上找到一条疑似他人AI生成的大蟒蛇视频,并重新配文“同安某村今天抓了300斤的蟒蛇,肚子里吃了两只羊和几只鸡,打了麻醉才抓住”。为博眼球、图娱乐,小陈还将该不实信息以及AI生成的大蟒蛇视频转发至微信群,致使该不实信息、视频大量转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月2日,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对小陈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厦门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民警表示“目前,网络上常见的网络谣言主要有凭空杜撰、AI编造、拼凑剪接等类型,谣言的内容广度、传播速度、更新频率、影响范围以及社会危害性都在显著增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上随意转发传播不实信息,都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厦门网警温馨提醒: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每个公民都应对自己的言行负责。2024年是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对于编造、传播网络不实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对于广大网民来说,面对网络谣言,要坚持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加强自我防范,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